第九章 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
第一节 清末预备立宪
一、 预备立宪的背景与政治目的
鸦片战争以后清代的政治危机,清政府实行“预备立宪”的政治目的。
二、 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
“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五大臣出洋考察与清廷“预备立宪”上谕,官制改革,咨议局与资政院的设立,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公布《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第二节 清末修律的重要活动与影响
一、 修律的宗旨
二、 修律的重要活动
刑法典的修订:《大清现行刑律》公布的原因与过程,主要内容及变化;《大清新刑律》的制定过程,《大清新刑律》的篇章体例结构,主要内容及发展变化,《大清新刑律》的特点与地位。
民商法律的修订:《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及主要特点;主要商事立法。
诉讼法的修订:《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大理院编制法》的制定及《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院编制法》。司法体制的变化:中央司法体制的变革;改革诉讼及狱政制度。
三、 变法修律的特点与影响
修律的主要特点;修律的影响与评价。
第三节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
一、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概念;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确立。
二、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主要内容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内容;西方列强行使领事裁判权的机构;观审制度与会审公廨。
三、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确立的后果
第十章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制定与颁行
一、 《组织大纲》产生的社会背景
二、 《组织大纲》的政府体制与基本内容
三、 《组织大纲》的性质与历史意义
第二节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与颁行
一、 《临时约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二、 《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与性质
三、 《临时约法》的特点与历史意义
第三节 南京临时政府社会改革的主要法令
一、 促进经济发展的法令
二、 保障人权的法令
三、 发展文化教育的法令
四、 改革社会陋习的法令
五、 改革司法制度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