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实施办法

  根据团中央、全国项目办《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3名优秀学生组成第25届支教团,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我校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2023年7月前在校团委以勤工助学的形式,完成教学技能培训、工作技能培训、团队建设等,2023年7月参与各地西部计划的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二、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2023年8月—2024年7月。

  服务地:中西部省份,具体服务地待团中央、全国项目办确认。我校第24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服务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三、选拔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具备推荐北京语言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前30%,本科阶段考试成绩(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外语必修课)没有不及格记录。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体检结果必须符合上级要求。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报名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

  1.满足选拔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合格后方可提交报名材料。

  2.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和聘用名额按照适当比例确定选拔名单,组织面试及试讲。

  3.面试及试讲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将在三级乙等医院或专门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包括心理素质测评)。体检合格者作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一旦确定人选,必须签订由学校和学生本人签字盖章的协议书。

  4.选拔时间:9月13日17点前各学部(院、系)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上报至校团委办公室(新综合楼A1005),不接受个人报名。暂定9月14日下午进行面试答辩,通过面试者9月15日进行试讲录像。

  5.提交报名表时如三年总综测成绩暂未公布,可先填写第一学年及第二学年分别排名。如进入拟录取名单,项目办会与所在学部院系进行充分沟通,待三年综测成绩公布后进行正式录取。

  6.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支教申请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经历、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政策措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计算基层工作经验。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服务期间学校项目办提供北京至服务地或志愿者所在家乡至服务地(可在北京进行中转)两次往返机票补贴。学校项目办酌情为志愿者提供服务期各类保障物资、出行用品、生活用品及教学用具等。

  3.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4.志愿者服务期满,由服务地项目办审定志愿者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全国项目办审核盖章后,将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全国项目办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5.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6.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仅可报本校本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填报成功后不能再做改动。

  7.确认入选为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者需签订招募协议,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另报“直保”推免、“1+1+2”和“2+2”工作保研项目,否则将视为违反招募协议。

  8.若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违反招募协议,将按照协议规定内容予以处分。

  校团委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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