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网讯:5月19日,《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条例》立法工作汇报会在我校召开。北京市人大外侨处处长张毅、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处长张丽娟、副处长尼玛卓嘎,北京市司法局立法二处副处长吴晓云等参会。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马韬光,副院长俞亮、陈敦,教授吕来明、郝琳琳,副教授李晗、颜苏等参会。会议由北京市商务局制度创新处处长蔡小军主持。
马韬光在致辞中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简要介绍了我校法学院的历史和近年来的发展成果。李晗对研究成果《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项申请报告和《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条例》(试拟稿)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
蔡小军对课题组的前期工作成果给予了肯定,就立项申请报告和《条例》中的主要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
《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体系完备的法治环境”,对北京自贸试验区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校法学院作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工作的承办单位,将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课题,更好地服务于北京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