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青年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青年导师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设立“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启动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的通知》(教师基金会函【2022】10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奖励基金”)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人才及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青年导师队伍水平,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额及奖励标准:奖励基金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每年组织一次,每年奖励20名左右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每名导师给予奖教金20万元左右人民币(含税),并纳入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优质专家资源库”。
(二)评选流程:由各高校按照遴选标准及名额推荐人选。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委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各高校上报的人选推荐材料,独立运作、差额遴选,给出建议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正式通知公布。
(三)项目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奖励基金是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为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设立的、由社会捐资设立的公益项目,旨在奖教助教,不可作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遴选标准
(一)遴选标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为最高追求,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教学科研创新为核心能力,在面向基础学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为研究生人才培养做出卓越贡献的青年导师。
(二)教龄及年龄:担任研究生导师5年及以上,且至少指导2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截至2022年8月31日,担任校领导职务的导师不纳入推荐范围。
四、推荐名额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根据遴选标准和要求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最终将推荐1名人选上报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五、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按照遴选标准本着“导向明确、程序公正、创新引领、关注青年、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在本学院面向全体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上报。各学院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zjing@buct.edu.cn;纸质版由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200C)。
(二)校级推荐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审定,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推荐上报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9日
上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