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简称优博培育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简称创新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实施对象及范围

  优博培育项目面向“重点基地”(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或拥有“重点人”(资深教授、“千人计划”、“国家杰青”、在岗“百优”指导教师等)的非重点基地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含2022年拟毕业生)。

  创新资助项目面向全校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不含2022年拟毕业生)。

  优博培育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尚有相关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遴选条件

  1.优博培育项目培育对象的遴选条件由“重点基地”或其指导教师“重点人”自定,择优资助。

  2.创新资助项目要求在项目研究方向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

  三、申报与审批

  1.优博培育项目

  由“重点基地”和“重点人”自主择优选定培育对象,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表》,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排序推荐,报研究生院复核,列入学校年度培育计划。

  2.创新资助项目

  (1)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申报表》,由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严格审核,确保质量,限额排序推荐,报送研究生院。创新项目的申报项目数原则上要控制在本单位在读研究生人数的2%以内。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者列入学校年度资助计划。

  四、项目资助

  1.优博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创新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

  2.经费来源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根据经费到账情况分批划拨。项目经费采用熔断机制,通常项目结项后再执行最后批次经费,经费使用参照财务相关规定。

  五、项目管理与考核

  1.学院和导师对项目的实施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对项目的立项申报、推荐审核、中期考核、结项验收和经费报销等过程管理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2.项目负责人须按项目申报书中任务内容和计划执行。任务计划发生变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批准、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3.优博培育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均须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中期考核,考核由所在培养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考核报告留存培养单位。

  5.项目一般应于次年5月底之前结题,相关工作另行通知。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优博培育项目)”或“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创新资助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6.所有申报项目均纳入研究生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库,库内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资助一批、储备一批,对因中期考核不合格而终止的项目,一律淘汰出库,由库内其他项目,择优替补。若出现预算执行缓慢的情况,据年度预算执行整体进度,适当择优增补其他项目。

  六、其他

  研究生应在2022年5月16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各培养单位应在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EXCEL)及其盖章纸质版,以及所推荐项目申报表的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312室(邮箱yjspy@mail.c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7-67861027。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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