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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全国综合性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在原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和法律系的基础上成立的。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于198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是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首批非师范专业之一。发展至今,法学院除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外,还与该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合作开设有法学与经济学交叉培养实验班进行交叉复合型本科人才培养。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共政策与法治”二级学科博士点,已经招生的硕士二级学科有6个,包括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还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相关学科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