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1〕2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次复试全面采取远程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就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1.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划定相同的分数线,详见附件3;

  2.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需符合国家A区普通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基本分数要求:需满足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要求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4.“退役大学生计划”基本分数要求:需符合国家A区普通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5.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证明材料,核实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1.时间(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远程线上复试等)

  具体测试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各学院复试准备时间:2021年3月21至25日

  远程线上复试时间:2021年3月26至30日

  2.复试方式

  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条件下,复试采用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考核。2021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转为线上方式进行。

  (1)复试使用腾讯会议、钉钉软件,具体平台选用由学院确定。

  (2)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需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需要能够支持面试软件的设备2台,手机或电脑均可。

  具体复试办法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各学院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同时考生需要在线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电子版照片):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4.各学院根据复试考核的需要,可让考生提供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复试时所有考生须出示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其他材料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安排。

  四、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向所报考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一份(有效期为一个月之内)。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体检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受疫情影响,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及时间由学院通知)。

  五、其他

  复试、调剂工作的详细安排由招生学院具体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官网的有关通知。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附件: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x

  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正反双面打印.pdf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正反双面打印.pdf

  附件3:2021年长安大学各学院分专业复试分数线.pdf

  附件4:长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docx

  附件5:长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6:长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线上复试考场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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