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关于加强“三节”期间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管理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22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贯通联动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弘扬高尚师风和良好学风,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精神,现对“三节”期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和研究生的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习,永葆初心使命

  全体导师和研究生要自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微做起,杜绝“节日腐败”。

  二、坚持廉洁从教,严禁收礼敛财

  各学院导师要认真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树牢底线意识,真正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收受研究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不得收受研究生的月饼、鲜花等礼品或各种形式的礼金、有价证券,不得发生接受研究生的请吃等行为。

  三、做好教育引导,正确表达感恩

  引导广大研究生践行和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导师表达感谢和敬意,引领尊师重教的社会新风尚,不得借“节日”名义向导师送月饼、鲜花等礼品,坚决制止向导师送各种形式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请导师吃饭等行为的发生。

  研究生院/研工部将认真履行对导师和研究生的监督责任,强化廉洁过节意识,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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