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关于变更部分考生线下集中提交材料与审核方式的紧急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长安大学暂缓收取部分考生需线下提交的相关材料,收取方式相应做如下调整:

  1、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的报名信息简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自考本科考生提供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在网上确认时通过确认系统后台提交电子版,我校在复试阶段再面向参加复试考生收取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学籍校验未通过的原因有很多种,请各位考生仔细对照学信网信息检查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有关信息是否填写准确,且授予时间应与学信网、学位网时间一致,我校仅办理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学历校验不通过考生;

  2、单独命题入学的考生需提供:①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②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含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③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业务骨干证明材料、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⑤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其他证明或支撑材料。提交材料后,我校将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经资格审核合格和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资格审查表右下角长安大学意见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填写,考生无需填写;上述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并以考生姓名命名压缩包,发送至792135304@qq.com.。

  3、非陕户籍申请我校考点的考生需提供的报名信息简表、陕西境内社保卡(可网上查询交费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条(近六个月)、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原件在网上确认时通过确认系统后台直接提交电子扫描版。

  4、长安大学见习岗位考生需提供的报名信息简表、见习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在网上确认时通过确认系统后台直接提交电子扫描版。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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