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在2018年继续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2.申请者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获得硕士学位后近五年来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3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的,另需在获得硕士学位后近五年来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至少1篇CSSCI期刊论文。
3.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如未满足本条要求,可先进行课程学习,但申请学位前须达到本条要求。)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
第一步:网上报名。2018年3月1日-3月25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申请专业详见附件。
第二步:提交材料
1.《中国矿业大学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生成)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通过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申请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书各1份;
硕士学位通过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出版专著以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以上申请材料(请勿装订成册)请于2018年3月3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1.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组织专家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研究生院于2018年7月30日前发放课程学习通知书。
2.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的全部课程,与学历博士生同堂上课、考试;最长修学年限为6年。
四、学位授予
符合我校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入校学习前公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五、缴纳费用
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按三年缴费。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老校区)研究生院学位办 邮编:221008
咨询电话:0516-83885834。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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