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教学管理、质量监督和培养执行的重要依据,也是研究生毕业成绩审核的依据之一。为规范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优化培养过程,确保培养质量,现就2021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导师审核时间:9月15日-9月23日
学院审核时间:9月24日
二、操作步骤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2、制定培养计划前应查询本专业培养方案基本信息,按照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制定本人培养计划。
3、课程类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及必修环节。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必修环节点击“选择”确定。第一外国语(包括免听同学)必须按语种选择。
4、公共选修课第二学期开课,专业选修课开在第一或第二学期,请自行查看。
5、公共选修课:①在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最多选择两门公共选修课。②不要选择研究生本人所在学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为全校其它专业普及知识所设置)。③如果选择体育类选修课,限选一门(健身瑜伽课限女生可选)。④选择《摄影艺术鉴赏》需要有专业摄影设备。
6、点击提交,即完成了个人培养计划的初步制定,等待指导教师审核,学院确定。
7、研究生院根据选课情况,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最终确定开课课程,组织研究生进行网上“退补选”工作。
三、相关规定及说明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具体情况制定。
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认真执行,必须完成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更改。
3、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18条之规定,学校将健全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
4、具体问题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