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校内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学校各招生院系对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第一轮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接收调剂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必须分不同批 次先后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结束之后,专业实际剩余招生计划可用于调剂考生的招生。
3.各招生院系提前制定本单位的《接收调剂考生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名条件、方式、起止时间,遴选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依据,联系方式。调剂细则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 接受考生申请的时间不少于 24小时。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应属于相同的 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对申请相同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接收调剂院系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申请调剂时间作为遴选依据。
6.院系应加强调剂考生的复试过程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关于考试信息公开的要求。如果申请调剂的生源充足,必须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第一志愿专业、初试各科成绩)应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在调剂考生的复试环节加强监督管理,院系纪检监察人员列席监督,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7.考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院系网站及时了解学校各院系接收调剂生信息,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申请院系的调剂工作细则,了解申请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在学习方 式、培养方案、奖助体系、住宿政策等方面的区别。
8.同一院系内部初试科目相近的若干专业,如果合格生 源总体充足,但各专业的考生上线情况不平衡,院系应对各 专业的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分别进行复试、总成绩排序。第一 轮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在本院系其他相应 专业未通过复试的合格生源内征集志愿,可不另行发布调剂 细则,但须将征集志愿信息告知全部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 9.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 2020年 4月 16 日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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