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25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大约5380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数均为预计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等因素确定。

 

二、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类型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录取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学费标准

  学费36000元。

 

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具体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二)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四)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五)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除外)。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应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①已修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在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的相关通知,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将在10月下旬公布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四)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国家文件要求,我校该计划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这类专业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招生总数的50%,招收生源范围按国家当年下达计划执行,我校该计划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请考生报考前先查阅是否符合以上要求。我校2025年遴选“少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采取以下办法:所有“少干计划”考生均按照初试成绩的相对偏差值排序,依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各省(区)招生计划数和工程硕士专项招生计划数,以最高1:1的复试比例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其中,相对偏差值=(上线考生初试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值完全相同的,则按照理工类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结果。第一轮复试若有不合格的,则由偏差值排序下一名考生参加第二轮复试,以此类推。若国家当年度该计划有关文件精神发生变动,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0.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七、初试

  (一)考生在初试前按要求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八、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5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九、复试和录取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届时我校相关工作办法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敬请关注。

  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有关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方案。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预计安排在2025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中下旬,复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通知并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试录取办法按福州大学当年度公布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十、违规处理

  考生须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一)我校在福州、厦门以及泉州等地拥有多个校区,其中,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办学地点位于厦门集美校区;先进制造学院办学地点位于泉州晋江校区;化工学院,研一新生安排在福州旗山校区、怡山校区学习,之后根据研究生导师科研实验室所在校区,入驻福州旗山、怡山及泉州泉港等三个校区之一进行培养;其他学院办学地点一般在福州,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决定具体校区。

  (二)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与福州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约225人,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指标为准),其中招生专业为:070301无机化学、070303有机化学、070304物理化学、085601材料工程(以上四个专业挂靠福州大学化学学院),085602化学工程(挂靠福州大学化工学院),085406控制工程(挂靠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501机械工程(以上两个专业挂靠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085701环境工程(挂靠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双方统筹资源优势,兼具双方同类学科特色,建立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平台,在高校硕士招生规模中单列招生计划,以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为培养主体,遵循“双重学籍、双重管理、同等待遇、两段式培养”的联培模式,培养优秀人才,具体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还将在官网中做详细介绍(详见网址:http://fjirsm.cas.cn/yjsjy/zsxx/202409/t20240905_7340502.html)。考生若有意报考,请报名时在备注中填写“海西联培”,有备注“海西联培”的考生由海西研究院根据第一志愿上线生情况单独划线,复试工作另行通知。

  (三)我校部分学院与其他高水平的高校、三级甲等医院等单位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具体情况请向有关学院咨询。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上将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学校目前情况,暂不解决住宿,暂无奖助学金。

  (五)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明确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做好书面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其中,选择“非定向就业”被拟录取的考生,档案、组织关系等须转入我校,其他有关事项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25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务须详尽、准确,以便联系。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详见附件,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范围。

  (十)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生如欲购买参考书,请与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十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本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所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十三)请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官微和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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