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公布关于对授予博士学位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经桂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6月19日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授予陈宏毅等3人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2018年6月19日-2018年9月18日)。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学校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

  通信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收件人:闭建红

  邮编:541006

2018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公示名单

2018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公示名单

桂林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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