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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时间:2022年3月或4月,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二)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三)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相应体检要求。
(四)分数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二区分数线。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五)考生复试时,需按学院要求提交学制年限内的个人科研计划,作为复试考核和毕业、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
(六)我校所有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即复试成绩≥60分)均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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