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22﹞13号),及《广西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大研﹝2022﹞38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申报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项目名额
本次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分为: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学术论坛。我校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额分别是: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52项、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122项、研究生学术论坛2项。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从本次开始将改为单独申报,并做一定改革,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
(一)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非毕业年级的研究生,学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确保在毕业或学位授予之前结题。
(二)研究生学术论坛以学校或学院的研究生会为主进行申报并举办,论坛负责人为教师。论坛申报不局限于单位内部,应当成为全区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鼓励校政企研合作共同开展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论坛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研究生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只能作为申请人申报一项同层次类型项目。曾获得学术论坛项目但未通过结题的,不得申报该类型新项目。
(二)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人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进行申报,可独立申报,也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
(三)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四)为避免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重复立项,鼓励同一研究方向、同一课题组或同一指导教师的研究生以团队的形式联合申报。项目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合作。
(五)项目选题应具有新颖性,符合我区科技、经济、社会、文化、艺术等发展需要,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突出的原创性或创新性。
四、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请人按照项目类型对应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学术论坛《申报书》由指导教师或负责人签字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参加学院组织的初评。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工作组,负责本院创新项目的申报、结题评审等工作。工作组需参考本院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规定,明确创新项目发表高水平成果的范畴,制定《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高水平成果认定参考标准》。该标准需在研究生填报项目申请书阶段公布,以便学生明确项目预期成果需要达到的标准。
(三)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工作组对本学院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学术论坛项目进行评审,按推荐顺序排序填写《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给学院的项目申报数上报,学术论坛每个学院至多只能报1个。评审结果在本院内公示,公示无误后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汇总各类型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学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无误后,按照上级下达的名额向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推荐。
(五)网络填报本次申报需在《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待学校拟推荐的项目名单确定后,再另行通知拟推荐项目申请人进行网络填报。
(六)报送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订书针装订,无需胶装或封装。
2.纸质版材料报送:《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研究生学术论坛申报书》《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及《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高水平成果认定参考标准》,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交一份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另一份申报书学院留存)。
3.电子版材料报送:各项目《申报书》的电子文档按照“博士(或硕士/论坛)-学院-申请者姓名-项目名”进行命名。各项目的《申报书》以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高水平成果认定参考标准》的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gxdxyjsc@163.com。
4.上述所有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填表说明
(一)根据上级申报文件,2023年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额度3万元,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额度1万元,研究生学术论坛资助额度6万元。各类型申报书中的“学校资助”栏按上述额度填写。
(二)申报书中的“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栏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规范填写。
(三)获得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名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文公布为准,下文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下文预计时间为2023年4月)。项目的实施年限时间为1至2年,原则上以项目立项时间起算。申报书中的“起止年限”栏中开始时间按照2023年4月填写。
(四)项目组成员简介中的“年级”栏按照入学年度填写,如2022级、2021级。
(五)申报书中的“项目预期成果及提交形式”栏需按照要求详细填写。项目以论文类成果为主,不能低于以下要求: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应取得高水平成果2项、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应取得高水平成果1项。
六、其他注意事项
结题时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须按照申报书中“研究工作的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的内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有关,项目申请人至少要有一项本人排名第一(或指导教师第一、本人第二)、广西大学为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研究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录用,且公开发表时间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投稿、受理、申请等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