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海南大学2021年上半年拟授予学位材料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2021年6月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各单位报送2021年上半年拟授予学位材料安排如下:

  1. 请各单位及时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各学位点研究生学位授予申请材料。各分委会负责所报送材料的真实准确,学院盖章确认。

  2. 6月4日前,报送本学院所涵盖学位点拟授予学位研究生名单及其材料(详见附件1-13)(注:所有拟授予学位的留学生材料统一由国际教育学院报送)。

  3. 同时,报送本学院拟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含签字页“海南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具体是,博士学位论文同时报送版本一致的电子版(含WORD和PDF版)和纸质版1本/生;硕士学位论文只报送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序号-专业名称-学号-学生姓名(此处的序号与附件6的序号一致)。

  4. 以上两项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xwb@hainanu.edu.cn。总文件夹命名:学院_2021年上半年拟授予学位材料;分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学院_2021年上半年拟授予学位上会材料;学院_2021年上半年拟授予学位学位论文全文。纸质版送达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07)。

  5.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送教务处。

上一篇:关于报送海南大学2021年7月拟授予学位材料的通知

下一篇:海南大学关于发放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线报名

错误提示
立即提交
提交成功弹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