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地方政府治理与创新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拥有“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以及“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财政学”学术学位硕士点,并设有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学、法学、国际贸易、物流工程等本科专业。学院现有专业教师60余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2人、博士34人,硕士生导师28人。学院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省级教学团队等教学平台,拥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黄石市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黄石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黄石市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综合实力最强、社会影响力最大的二级学院之一。

  

二、培养目标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旨在针对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面向鄂东南地区乃至鄂赣皖毗邻地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从事公共事务的公共管理人员,围绕“地方政府治理”“公共政策分析”“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等特色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硕士拟招生20人。

  

四、学习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不要求转人事关系与档案,入学后学生以“非脱产”方式在学校相对集中授课学习,周末或假期集中集中学习1.5年,之后为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时间。

  

五、学费标准

  学制3年,学费拟定为1.6万元/年,三年共计4.8万元。

  

六、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湖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2.学历条件。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报名考试

  所有考生须参加2025年全国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8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

  2.现场确认时间:预计2024年11月中旬,以考点安排为准。

  3.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2024年12月中旬,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4.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如下:(1)204英语二(满分值100分);(2)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包括数学、逻辑推理、写作三个模块)。入学统一考试采用全国管理类联考,学校不指定教材。

  5.复试安排:预计2025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由学院另行通知。复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公共管理学。

  6.录取规则。学院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综合考察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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