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勤勉治学。根据《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规则》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河北经贸大学2020/2021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参评)。

  二、初选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按照《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规定》的评选标准,对所申报的学位论文严格把关,认真遴选,确保推荐最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尤其应优先推荐具有较强创新性的硕士学位论文。

  原则上学硕、专硕论文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本年度学位授予人数的10%。发表四档及以上学术论文者可直接推荐,不占各学院推荐指标。具体推荐限额如下:

培养单位学硕论文推荐名额专硕论文推荐名额
经济研究所1
马克思主义学院4
商学院12
财政税务学院4
金融学院16
法学院89
文化与传播学院2
外国语学院2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12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12
信息技术学院1
工商管理学院112
会计学院28
旅游学院1
公共管理学院4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13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2.原存档学位论文或其复印件,纸质版双面打印或复印(不要以书代替论文),以及PDF电子版,命名规则:YS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_LW.PDF。

  3.硕士学位论文外审时两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以及PDF电子版。

  4.《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分表》纸质及Word电子版各一份。按评分表中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5.《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和Word电子版一份(命名规则:YS_单位代码_作者姓名_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_TJB.DOC),及所填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和PDF电子版。

  《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概不受理。

  注: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如实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以便专家评议时核查。《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分表》与《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成果相同的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即可。

  6.以上推荐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务必于2022年8月25日下午5:00前交研究生学院二办112,相应电子材料发送邮箱836587353@qq.com。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推荐。

  联系人:刘丽霞 联系电话:87657168

  研究生学院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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