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复试资格确定

  1.各专业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及调剂考生,须达到下列初试成绩上线要求(一区国家线,见表 1),方具备我校复试资格。

  表 1 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上线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总分单科 (满分=100 分)单科 (满分>100 分)
学术学位02 经济学3434872
03 法学3254669
04 教育学33146138
05 文学3555278
07 理学2884060
08 工学2643756
09 农学2533350
10 医学30042126
12 管理学3454974
13 艺术学3473857
专业学位0251 金融3434872
0252 应用统计3434872
0451 教育3314669
0453 汉语国际教育3314669
0854 电子信息2643756
0855 机械2643756
0856 材料与化工2643756
0857 资源与环境2643756
0858 能源动力2643756
0859 土木水利2643756
0860 生物与医药2643756
0861 交通运输2643756
1251 工商管理1754488
1252 公共管理1754488
1253 会计1754488
1351 艺术3473857

  注:学术学位只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只招收非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其他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可招收。

  2.符合“2020 村官”、“2020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 “2020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2020 汉语教师志愿者”、“2020 三支一扶”、“2020 特岗教师”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表 1 中的初试成绩上线要求;“双少生”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国家分数线。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证明材料,其初试成绩须满足以下上线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等管理类联考考生初试总分达到 100 分及以上;其他专业考生初试总分达到 200 分及以上。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请按我校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者自行向校外调剂。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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