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各专业学院(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精神,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充分体现奖学金设立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现启动2021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校选名额、新生名额、学院分配名额及竞争性名额组成。校选名额条件见评审细则;新生名额5%左右;竞争性名额为总数10%左右;学院分配名额为总名额减去校选名额、竞争性名额、新生名额后根据全日制学生数按比例分配给各学院(所);学院在学生满足评审基本条件基础上(见实施办法)参照评审细则进行评审。

  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校选名额个人申请 10月4日(周一)

  2.校选名额材料学院审核、公示 10月5日(周二)

  3.专业学院(所)上报校选材料 10月6日(周三)

  4.名额分配 10月7日(周四)

  5.个人申请 10月8日(周五)

  6.专业学院(所)评审、公示(含校选名额)10月11日(周一)

  7.专业学院(所)上报材料 0月18日(周一)8:30---10:00

  上报材料内容:

  (1)专业学院(所)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纸介)

  (2)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校选名额、研二研三、新生分开报送,纸介和电子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介)

  (4)课程成绩得分计算表(纸介、电子版)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量化考核表 (纸介、电子版)

  (6)佐证材料(复印件,纸介版)

  电子版发送至dongyuxia6562@126.com

  8. 学校材料审核 10月18日(周一)--20日(周三)

  9. 学校评审 10月21日(周四)

  10.学校评审结果公示、学生复议 10月21日(周四)--10月27日(周三)

  11.奖金发放 10.31日前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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