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
以提高素质、拓宽视野、强化创新、保证质量、促进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宗旨,在广泛了解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近年来的培养经验,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制定高标准的、适应本学科发展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
二、具体要求
1.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设置一级学科平台课。坚持“按需设课”原则,杜绝按导师个人的研究方向设置专业课程的现象。
2.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覆盖的知识面要有一定的广度。强化硕士研究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加深专业知识,强调知识融合、交叉,关注学术前沿。
3.淘汰内容陈旧课程,整合内容相近课程,鼓励开设综合性、研究型、创新性课程。提倡双语教学课程的设置。
4.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管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实践环节训练(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等),指导教师负责对其实践环节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学术会议等。
三、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1.学科简介
概要介绍学科点的发展历史、办学理念和特色、涉及到的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研究领域、师资队伍、科研条件以及研究生的就业行业等。
2.培养目标
学科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学科特点,提出对硕士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主要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应体现学科特色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二级学科一般设置3-4个研究方向。杜绝按学科研究人员设置研究方向。
4.培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根据具体情况,修业年限为2-5年。
5.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课程计划一般按18课时1学分设置。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为30-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不低于16学分。
公共学位课 (4 学分)
自然辩证法(文科除外) 1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 1学分
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仅限文科) 1学分
硕士学位外语 2学分
专业学位课(不少于12 学分)
专业基础课(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2-3门,不少于4学分)
专业课(按二级学科设置课程,3-5门/每个二级学科)
非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
必修环节(2学分)
教学实践(试验) 1学分
参加本学科领域学术活动和学术会议 1学分
关于学科培养方案的说明:
(1)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2)公共学位课在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非学位课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选修课由导师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当年的开课目录中选择。
(3)工程类数学课开设数值分析(3学分S0000B01)、数理统计(2学分S0000B02)、矩阵论(2学分S0000B03),学科根据自身特点确定数学课程。公共选修课开设,知识产权概论(2学分S0000E01)、计算机技术及应用基础Matlab(2学分S0000E02)、职业素质与能力拓展(2学分S0000E03)、BELL中国可持续发展创新(1.5学分S0000E04)。
(4)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必要的实践环节训练,并提交总结报告,经实践指导教师考核、评价、签字后,交所在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5)公共讲座与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公共讲座与学术研讨活动。在申请答辩前将《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公共课讲座记分卡》与《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分卡》交所在院(系、所)研究生秘书,核实通过后各计1学分。
(6)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中的所有课程均应能够开设,落实授课教师,未落实授课教师的课程暂不列入培养方案。
6.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三学期中期完成。除执行研究生学院有关规定外,学科可根据自身特点提出进一步的具体要求。
7.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中期进行。根据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及是否具有培养前途,决定是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除执行研究生学院有关规定外,可提出进一步的具体要求。
8.学位论文
除执行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以外,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特点提出针对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学术性、完整性、创新性、工程应用性,以及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级别、数量等)的具体要求,还可对论文阶段的进度考核做出具体规定。
四、课程教学大纲具体内容
在培养方案基础上,各学科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具体要求:
教学大纲内容应包括预备知识、适用专业、课程学习的目的与要求、主要内容与学时安排、主要参考书籍与文献(专业课包含不少于一本外文参考书)等;
各单位应按一级学科成立五人以上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查小组,对各任课教师上交的教学大纲按以上要求进行审查,承担全校公共课程的学院还应对公共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查。
鼓励有条件的学科对专业学位课实行双语教学。“双语教学”课程教学大纲一律中英文对照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