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科技大学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工作,实现“师生少跑路,信息多跑路”,满足师生随时登录财务系统查询、打印、下载会计档案信息的需求,学校从2022年5月1日起试行会计凭证影像化。

  会计凭证影像化需要财务人员利用影像设备将原始凭证及附件等报销资料进行扫描存档。为做好凭证影像化工作,5月1日起提交投递的报销单据需满足如下要求:

  一、所有规格小于A4纸的原始凭证必须粘贴在“河北科技大学原始凭证粘贴单”上(也可用A4纸代替,横向使用)。 其他与A4纸大小相同的票据、合同、审批单、通知、函件等原始凭证及附件,无需粘贴。

  二、粘贴要求:平铺粘贴,务必粘平。

  (一)为便于扫描和归档,须将原始凭证平铺粘贴在“河北科技大学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确保票据全部信息直观可见,不可重叠、遮盖。

  (二)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从左到右、由上及下的顺序粘贴。粘贴时,应注意在左侧预留3.0cm的空白装订距离。(温馨提示:根据票据量可使用多张粘贴单。)

  (三)原始凭证粘贴时须使用胶水(请勿使用双面胶、透明胶等),四个角及中间位置都要固定,粘贴牢固。原始凭证粘贴须保持平整,勿用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等金属性易锈蚀物品固定票据,以便扫描和保存。

  三、为便于批量扫描,将预约报销单、粘贴好的原始凭证粘贴单、其他不需要粘贴的A4纸规格附件用长尾夹或曲别针固定即可,切忌贴合或装订。

  四、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后,请务必按照要求粘贴整理原始单据,否则将影响您的报销进程。

  五、实施凭证影像化之前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凭证档案,仍按原来方式查询,实施影像化后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单据可在财务系统进行查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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