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共有15个学院58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3220人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2950人左右(学术学位约1310人,专业学位约164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270人左右,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共计划招生216人。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为暂定,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以及生源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考生在报名时应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应与用人单位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简写)。
四、初试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推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依照《河北工业大学接收2024年推免研究生的通知》。已被招生单位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报考条件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工商管理的考生须满足上述的基本条件,且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24年6月30日前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初试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科目代码首位为5的自命题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3日(周六)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周六)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周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周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周一)上午 科目代码首位为5的自命题科目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初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复试科目:F1707工商管理综合素质面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国家线出台后,我校组织一志愿考生先行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为130%,未满130%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划定复试范围。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如个别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存在缺额,则接收考生调剂,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差额比例不低于缺额的200%。
初试总分权重和复试总分权重分别占总成绩的50%。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各复试环节采取单项淘汰制,各单项复试成绩、复试总分不及格者(低于满分分值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具体的复试内容、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中公布。
十一、学制学费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制为2年,学费7.5万元/年。
本报考须知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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