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畅通分流渠道,激发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师大研〔2019〕12号.doc和《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师大研〔2021〕16号).doc的要求,现将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3年制和4年制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参加考核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已经开题。

  二、考核时间

  2021级3年制和4年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博士一般在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程序

  各研究生主管副院(部)长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以专业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和学习态度、课程考试成绩及完成学分情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科研和教学能力、学术道德等(博士生还包括年度报告、学科综合考试、学术活动等)进行全面的、综合性的考核和评定(各单位可根据具体专业特点和培养方案要求增加考核内容),切实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筛选作用,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进行淘汰或分流。

  中期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将考核意见及有关材料一并报送至各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由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各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将考核意见汇总成《中期考核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应考核人数,实际考核人数,考核合格人数,考核不合格学生名单、原因及考核结果处理等方面。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中期考核者,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如果中期考核工作在本学期全部完成,单位在本学期结束前将《中期考核工作报告》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文渊楼117室);如果中期考核工作是本学期和秋季学期分两次进行,则在中期考核全部结束后提交。

  《中期考核工作报告》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yjsypyb114@163.com。

  四、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说明

  研究生的开题环节和中期考核环节均需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1.开题报告录入:先由学生本人在“培养管理”模块下“论文开题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后学生不能修改。开题申请先后由导师、培养单位审核(考核小组意见及考核结果一并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录入)。

  2.中期考核录入:先由学生本人在“培养管理”模块下“中期考核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先后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考核结果及考核小组意见一并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录入)通过后,可由学生自行或由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打印《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分别由导师和单位考核组长给出意见并签字后交本单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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