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鉴于当前疫情对研究生科研和学位论文产生的影响,学校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综合研判,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第二批次学位授予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和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信息填报(6月7——10日)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人员须于6月10日前填写《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经指导教师推荐后,由培养单位集中向学位点牵头单位提出。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须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grsmt.henu.edu.cn/edu-manage/login)进行学位申请,各学位点牵头单位管理员负责集中审核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写作情况以及学习时限等,将符合申请条件者信息填入《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xwgl@vip.henu.edu.cn邮箱备案审查。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集中检测(6月11——14日)
学位申请人员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grsmt.henu.edu.cn/edu-manage/login),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命名。
培养单位按学位类型提交《论文检测名单》,并集中打包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学位办邮箱xwgl@vip.henu.edu.cn(论文Word版与Pdf版各一份),以“培养单位”命名。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及修改(6月15——30日)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须进行预答辩,并根据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认真填写《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和学科组负责人同意后,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四、学位论文评阅及修改(7月1日——8月10日)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送审。
学位论文须于7月1日前由学位点牵头单位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材料包含:论文的Word版与Pdf版、信息汇总表、盲审汇总表等。
2、硕士研究生
学号尾号为6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须于7月1日前由学位点牵头单位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材料包括:论文的Word版与Pdf版、信息汇总表、盲审汇总表等,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送审。
其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具体工作由学位点牵头单位负责,通过学校论文送审平台进行。
3、论文评阅后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所有论文评阅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员,须根据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认真填写《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和学科组负责人同意后,可进行答辩。
五、学位论文答辩及修改(8月11——15日)
研究生在论文答辩时,要对预答辩及论文外审专家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记入答辩记录。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前期送审意见、答辩专家意见等做认真、系统修改。学位点牵头单位负责将修改花脸稿电子版集中报送研究生院。
六、学位点牵头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8月16——20日)
学位点牵头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质、课程成绩、论文水平和研究能力等进行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作出授予学位的建议进行投票表决;要重点审核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中专家提出否定性意见的申请材料,可做出组织二次答辩或暂不授学位决定。8月20日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意见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备案表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xwgl@vip.henu.edu.cn邮箱。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8月底)
拟于8月底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八、整理学位档案、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档案整理具体要求见《申请学位提交档案材料明细》。
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涉密学位论文的审批和提交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布的《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办理。
2、符合条件未按时提交送审材料不能按时答辩者,由学位申请人员本人负责,其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顺延至下一次进行且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3、双盲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单独毕业申请,不再另行发布通知,按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次发布过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