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目前,为改善学校教职工住房条件,学校将收回的旧房用于优先安置未享受学校住房福利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始报名选购工作,请各单位向本单位教职工传达,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报名选房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截止至2022年1月21日,我校现在职,在编、员额制或校级人事代理教职工,双职工只能报名挑选一套旧房。严禁瞒报双职工信息,违者由学校依纪依规处理,且挑选无效。
2.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本次选房仅限A类人员和B类人员报名选购,A类人员优先于B类人员选房。A类人员是本人或夫妇双方(上述人员均要求为我校现在职,在编、员额制或校级人事代理人员)未在开封校区和郑州校区享受学校住房福利的教职工;B类人员是本人或夫妇双方(上述人员均为我校现在职,在编、员额制或校级人事代理人员)未在开封校区享受学校住房福利的教职工。
二、报名程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满足报名条件教职工到所在单位登记报名。报名教职工填写《选购旧房人员报名登记汇总表》和《河南大学住房与教师公寓清查表》,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由所在单位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送至总务处(明伦校区西一斋105室),公布报名名单后不再受理新增报名。同时由所在单位将《选购旧房人员报名登记汇总表》和《河南大学住房与教师公寓清查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cgl@henu.edu.cn。《选购旧房人员报名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应为Excel格式,命名为单位名;《河南大学住房与教师公寓清查表》电子版应为PDF或JPEG格式且包含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命名为单位名+教职工姓名。报送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名单等内容应一致,不一致的内容报送无效,不受理个人报名。
三、材料审核与公示
总务处汇总并初审后将《选购旧房人员报名登记汇总表》分别报送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审核。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审核结束后向总务处反馈职称职务等信息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与本人填报内容不一致的,以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审核结果为准。
总务处根据审核结果排出积分榜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错误信息,报名教职工可到相关部门出具纠错证明,然后到总务处(明伦校区西一斋105室)纠错。
具体选购积分排队细则、公示时间和挑选时间另行通知。
四、旧房房源情况
旧房是指2010年前建设并交付使用的学校各家属院住房(含合校前医专、师专建设)。旧房房源如存在违建,违建部分按照开封市城建管理规定执行。
本着教职工购买的旧房产权仅限原住户所退回学校的产权部分的原则,根据校发〔2018〕141号和学校历次分房等文件,教职工购买的旧房价格按照原住户购买的价格,按每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上浮4%的比例,计算原购房款的增加额,原住户购买价格和增加额之和为本次购买旧房的价格。天然气、暖气、水电配套设施费另行计算。
总务处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