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认真领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2〕6号)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把关,遴选出能够代表本单位水平与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上报。

  2.严格按照《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研究生学院将聘请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省级项目名单。

  3.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冀经贸教〔2022〕17号)规定,已立项的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建设项目择优推荐省级项目。

  4.待省级立项确定后,没有立项的推荐省级项目将自动确立为校级项目。

  二、材料报送

  1. 报送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表述准确、分类清晰、整齐美观。

  2.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8月19日前提交本单位所申报项目的汇总表纸质版与PDF(盖章)、WORD电子版各1份,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1份。其中各材料的纸质版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313617233@qq.com。

  联系人:马同锁

  联系电话:87565880

  研究生学院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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