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对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拔的指导意见,根据我校孔子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校选拔2-4名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和沟通协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热爱国际中文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身心健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四)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教学工作。
(五)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六)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较高英语水平和较强跨文化交际能力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中方院长任职期间,工资待遇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河北经贸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报名表》,报所在基层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8月19日17:00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中心(外籍专家公寓一楼办公室,李澜涛,0311-8765621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ofa@heuet.edu.cn。
(二)审核:国际交流中心和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初选人员名单。
(三)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经学校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国际交流中心 党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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