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至10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主页导航栏-博士网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试招生的考生,考试方式须选择“普通招考”;报名申请考核的考生,考试方式须选择“申请考核”。
2.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由工作单位、录取学校、本人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请相关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填报。
3.考生在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建议考生确定报名信息正确无误且不再修改后再缴费。
4.考生报名时需网上缴纳150元报名费,截至报名结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考试招生的考生,按《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提交材料;报名申请考核的考生,按《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2.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名须手写,盖章位置须盖单位公章。
3.报名材料中应届考生所在单位一般指考生就读的学校、所在基层单位一般指考生就读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一般指考生学籍档案的管理部门;非应届考生所在单位一般指考生供职的法人单位、所在基层单位一般指考生供职法人单位下设的具体部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一般指考生供职法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人事档案在地方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考生,其材料须加盖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
4.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至10日(不含周六周日)向报考学院提交报名材料。如考生使用邮寄方式提交,须统一使用邮政EMS。
三、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时间安排,本次博士生招生初试及复试工作拟于2023年4月至5月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农垦校发〔2023〕3号),未完成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学院可继续开展第二阶段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其招生计划仅限未完成的“申请-考核”制剩余计划,考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间与考试招生对考生的要求一致,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
2.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此次报名,也不得再参加其他院校的博士生招生考试(考核),如违约,取消其录取资格,其违约行为记入档案。
3.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为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上一篇:无
下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