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同国家复试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不限,总分下降5分。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今年我校复试原则上以现场考核方式为主,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复试方式及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通知。

  来校复试前考生应主动与招生学院联系,经招生学院统一报备后,在校门口(泉州校区统一从正大门入校,厦门校区统一从南大门入校)门岗处刷身份证进校,若身份证刷卡异常,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找门卫核对纸质版名单入校。入校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感染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先自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要第一时间如实主动报告学院。

  三、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名单

  招生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其中符合复试资格考生数不足的专业按实际人数复试。

  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方式及时间、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将陆续在各学院网站公布(点击链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学院复试工作的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

  四、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材料提交

  考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接受审查,提交方式和时间以招生学院的通知为准。

  1.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2.填写完整的《华侨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https://yjszs.hqu.edu.cn/cyxz.htm)。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初试准考证。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8.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考生自述、大学期间成绩单、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证明等。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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