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实施细则陆续在各学院网站公布,请参加复试考生按以下通知事项做好复试准备:
一、提前熟悉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签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网络远程复试环节主要为网络远程面试(含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网络远程笔试、提交附加材料等进行辅助。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学院复试办法,了解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二、软硬件安装与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各学院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复试软件,并按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软硬件及环境要求:
1.良好的网络环境;
2.准备远程复试的设备。考生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并提前使用两个手机号分别在电脑端、手机端注册腾讯会议账号。
3.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等均可。用于面试的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4.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考生须提前准备答题纸(学校统一)、空白演草纸、考试用笔等文具,使用前需向监考老师双面展示纸张或其他文具无任何标记。提前备好个人身份证、准考证,并置于桌面随时备查。
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5.学院在复试办法中的其他要求。
三、网络远程流程
1.资格审查。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部分电子材料应根据学院要求在后期进行原件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2.参加复试。考生可登录我校指定复试平台(http://49.122.0.149),按照报考学院复试方案要求参加复试,须遵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考生在面试时若出现网络中断,应终止该考生该单元测试,网络稳定后,再重新对该考生进行测试,重新测试时应更换该测试单元试题,不得与之前试题内容一致或雷同;笔试过程中出现中途断线,考生须在五分钟内恢复连接,若超时仍未恢复连接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每个科目或单元的测试时间终了,考生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试结果,否则取消该科目或单元成绩。
3.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复试和总成绩按如下规则折算:
(1)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2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 50% 。
(2)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5 (工商管理、会计、审计、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初试成绩÷3)× 60% +复试成绩 × 4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白卷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我校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到低分别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公示10个工作日。
5.体检。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流程:
1.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破格复试申请。
2.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依规对符合条件的破格复试考生进行公示。
4.考生参加学院复试,各项要求按照我校复试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2.我校及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咨询与申诉
1.信息发布:
学校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发布,学院复试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发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huel.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报考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5960212
电子邮箱:huelyzb@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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