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的通知

  全校各研究生课程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相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加快一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研究生教育50条)相关工作,加强研究生教学改革与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校发〔2021〕8号),决定启动2021年度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注重课程思政建设与教学。

  2.所申报的研究生课程应与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一致。课程应有至少5年的开课周期且师生认可度高,未出现教学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等情况。

  3.课程负责人须有正高职称,熟悉本学科发展前沿,学术水平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力。教学经验丰富,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勇于创新,且组织管理能力强,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至少5年以上,教学效果优良。

  4.课程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过教学研究,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负责建设的课程已有良好的积累。

  5.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至少由3名及以上成员组成,保持相对稳定,每位成员已实际参与该课程的建设和教学,教学效果优良。团队成员有共同开展教学研究、课程研讨等实际经历。

  6.团队成员近5年未出现教学事故,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7.每位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师最多参与2个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二、申报范围

  全校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的公共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建设。鼓励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在全面优化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核心课程建设,围绕核心课程建设一批优秀课程教学团队。有国际研究生的培养单位应积极做好国际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三、申报流程

  1.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请根据申报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表》。

  2.研究生课程教学单位推荐

  申报书须经研究生课程教学单位学位审议委员会讨论形成推荐意见,并由学院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申报。

  3.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两份

  2.申报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纸质附件1份

  各培养单位应提供《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报送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若有多个申报项目,要求培养单位在汇总表中排序。

  五、其他要求

  1.各研究生课程教学单位须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对申报的课程教学团队所有成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立项建设。

  3.立项建设的课程教学团队首聘期为3年,聘期年度考核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管理,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须提交年度进展简报,首次考核不合格将取消聘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团队所有待遇,两次考核不合格将退出聘任。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团队可继续支持。

  4.学校将优先推荐获立项建设的课程教学团队参加上一级部门的相关优秀课程教学团队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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