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大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学校于1957年高起点创办,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自治区主席乌兰夫任首任校长(1956~1968)。党和政府从北京大学等国内十几所著名高校,选派一批知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成了建校初期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带来名校积淀悠久的治学传统和崇高大学精神,为学校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办学基础和优良学风校风。

  学校于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被批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3个学院(含校本部、满洲里学院、创业学院),合办内蒙古大学人民医院、内蒙古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大学附属小学。设有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内蒙古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求真务实”校训,弘扬“崇尚真知、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扎根边疆,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工作,奋力拼搏,笃行不怠,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为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78年的内蒙古大学经济系。经过40多年的发展,学院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已经成为内蒙古地区乃至中国西部地区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在“211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被列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

  学院涵盖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下设经济学系、工商管理系、金融学系、会计学系4个系和资料文献中心,有1个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内蒙古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中蒙俄经济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企业管理案例中心、能源经济与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经济管理学院是“中国高校数据联盟”单位,建有“中国时间利用调查与研究中心”并获批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出版一部专著《时间都去哪儿了?中国时间利用调查研究报告》。

  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一级硕士学位点以及MBA(含EMBA)、MPAcc、MF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学、会计学4个本科专业及2个辅修专业。4个本科专业全部列入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目前学院处于不断创新与整合的关键时期,正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坚持“经世致用,管人悟道”的院训,践行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进行治学,力争成为中国西部地区一流的、具有中国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准的经济管理学院。

  2010年12月,教育部授权内蒙古大学试办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PAcc教育项目以“求实、创新”为指导思想,立足区域管理实践,通过倡导研究型教学和研究型学习、组织案例开发与案例培训、开展团队实践项目、优化企业导师激励反馈机制、深化校企合作等方式,以“求真、创新、合作、开放、特色”为价值观,开办MPAcc课程,向“成为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最具特色与竞争力会计教育中心”这一愿景扎实迈进。

  

一、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以职业素养能力培养为导向,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创新进取精神、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分析并解决复杂问题;具有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满足业财融合需求的领导能力、执行能力、整合能力、沟通与决策能力以及能够解决会计与财务复杂实务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

  

二、招生与培养

  1.招生人数:拟招收全日制会计硕士45人,含5位推免生名额(以教育部最终录取名额为准)。

  2.学制及学费:基础学制2年,最长学制5年,视学员修满规定学分与完成学位论文毕业时间情况确定。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人民币,学费共计24000元人民币。教材费、资料费学生自理。

  3.培养方式: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全脱产全日制培养,实行学分制。

  4.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会计硕士学位,颁发内蒙古大学会计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毕业待遇:学生入学时转入学校学籍或人事档案,毕业时确定就业单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凭该协议办理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进行转户口、调档案,享受派遣待遇。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体检合格。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意: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基础,复试时笔试会计学、财务管理学两门专业课,专业课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并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各考区、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支付报名费。

  2.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考生提交上传所需材料的时间、报考点审核材料时间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自治区各报考点网报公告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掌握自治区关于网上确认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资讯。

  3.没有经过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科目

  1.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2. 204英语二(满分为100分)。

  以上科目考试时间是2023年12月23日(周六)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详见考生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二)复试

  内蒙古大学MPAcc具体复试资格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或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六、其他未尽事宜

  1.具体内容参见“内蒙古大学2024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细则”。

  2.请密切关注教育部、自治区、考生来源地和来源高校以及报考点发布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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