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高校。学校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国家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税务本科大学。

  学校1983年开始与上海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经过76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以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工商管理、法律、税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会计、审计、金融、公共管理、保险、新闻与传播、图书情报、电子信息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在软科2021年大学排名中,位列财经类大学排名第23位。

  学校坐落于被誉为“亚洲第一大人工林海”的净月潭畔,校园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校园自然、典雅、厚重、博大,为莘莘学子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2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研究方向:

  01 地方政府治理

  02 社会保障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3年12月1日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交到吉林财经大学研招办((综合楼236室)核验。

  (4)推免生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4.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3)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考试。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⒉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网上确认所需其他材料请查看所选报名点公告。

 

五、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由学校按国家要求另行规定。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三年。

  (二)学费:10000元/年。

 

八、学习形式

  非全日制

 

九、其他事项

  (一)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本科生、跨专业报考本科生不需加试。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当年相关通知)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档案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四)本章程未尽事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务必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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