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结题验收及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暨研〔2021〕39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结题验收及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所有项目。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并给出意见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二、2022年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项目要求

  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等按照《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暨研〔2021〕39号)执行。

  (三)项目周期

  1年,自立项之日起算。

  (四)资助经费

  资助额度:2万元/项;资助经费以项目经费形式发放。

  (五)工作流程

  1.研究生自主申报并提交申报书至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对申报人及申报书进行初审及排序,并填写汇总表。

  3.研究生院对各项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确认立项名单。

  三、材料提交

  各培养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后,于9月9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结题验收表(连同证明材料)、申报书原件1份、汇总表1份等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30室),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22443;

  电子邮箱:liuzw@jn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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