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相关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或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进行初审和现场确认,报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进行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后,报南昌市教育局进行认定。
(二)学校认定管理部门
学校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继续教育学院的校领导任组长,继续教育学院的院长为副组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全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组织管理工作。各学院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由各学院指定一位党政领导负责,并指定二位教师分别负责本学院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招就处、学工处、教育学院和档案馆等单位协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全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是为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是惠及应届毕业生的民生工程,也是服务学生、以生为本的具体体现。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日程安排,高质量地做好本学院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202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一)各学院要及时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教师和学生专人负责,在4月22日前将《2022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负责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稿发继续教育学院邮箱:jjypxk213@163.com,并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符合认定条件的每一位申请人。
(二)学校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对学生来电来访做好接待工作,公布咨询电话、网址和邮箱,安排专人接听,给予解答,为学生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协助认定单位做好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为材料审核和现场确认工作提供支持。
(三)参与免试认定改革的学院要尽早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在5月20日前完成《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免试认定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已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生,以及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和省教育厅划定免试认定的相关本科师范类专业学生中,持有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者,可以申请认定与标的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对于同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毕业生,在同一年内只能选择申请其中一种教师资格证认定,第二年可再选另一种教师资格证认定(合格证需在有效期内),采取学生自愿原则。已取得毕业证书离校的毕业生,一律不得在校申请认定,可以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者,可以在校报名参加上半年的认定(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可以报名参加认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通过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4月14日8:00-2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6月7日8:00-20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市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本校所有校区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网上报名时请特别注意: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层次教师资格,请按管理权限一律选择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为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中职(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时应选择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为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为现场确认点。不要误选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
(二)学校初审
1.学院预审。各学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成功后,要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28日前向各学院负责老师进行申报登记,提交报名信息材料。由各学院负责老师对本学院申请人信息和材料进行预审,并按不同申请层次进行信息和材料汇总,填写好汇总名单。
2.学校初审和现场确认。4月30日前各学院负责老师将盖好章的汇总名单(含电子表)交继续教育学院初审。继续教育学院将全校各学院申请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初审完成后报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复审和现场确认。
(三)体检(因疫情影响,时间暂不能确定,请密切关注学校通知)
各学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需在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四)现场确认(因疫情影响,时间暂不能确定,请密切关注学校通知)
1.现场确认时间
由各学院负责人员带材料到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集中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材料
(1)学校统一汇总名单。
(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
(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要求:正反打印,左侧上下装订2个订。
(4)申请人未通过网上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核验已通过的不用提交。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6)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上)。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提交。
(五)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据实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书》由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责任部门联系方式
(一)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地址:红角洲校区行政楼C楼240室,二七路校区培训科213室
联系人:刘嘉俊、李莉、章顺理
电话:0791-83831972;0791-86301073
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学生QQ群号:705583826
教师资格认定负责老师QQ群号:1022126602
电子邮箱:jjypxk213@163.com
网址:http://www.jxce2015.com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
1.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
负责部门:人秘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50056 电子邮箱:76620213@qq.com
网址:http://hgt.nc.gov.cn/hgtqrmzf/gggs/newsList.shtml
2.南昌市教育局
负责部门:工委组织部(人事科)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86493
电子邮箱:ncjszg2021@163.com
网址:http://xzspj.nc.gov.cn/ncspj/xxgg/nav_list.shtml
(三)为了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学院分管领导委派1-2名教师负责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认定工作,并在毕业班和在校研究生学生中选派1-2名学生负责本班或本院研究生申报工作。4月22日前将《2022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负责人员信息表》电子稿发至继续教育学院电子邮箱:jjypxk213@163.com,经过备案的老师和学生请尽快分别申请加入“教师资格认定负责老师”QQ群:1022126602和“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学生”QQ群:705583826。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