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现任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临床科室)、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任聘期期满,为进一步做好选拔聘任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关于锦州医科大学2022年学科带头人等人选选拔聘任工作的通知》(锦医大校字〔2022〕18号),选拔聘任方案总体参照该文件执行。
一、选拔推荐类型:
(一)申报学科带头人
请下载附件中的“学科带头人”文件。请申请人本人完成申报表的填报工作,并报送至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对申报人的资历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填报汇总表上报至学校人事处。
(二)申报教研室(临床科室)主任
请下载附件中的“教研室(临床科室)主任”文件。请申请人本人完成申报表的填报工作,并报送至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对申报人的资历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填报汇总表上报至学校人事处。
(三)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任人选
请下载附件中的“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文件。请申请人本人完成申报表的填报工作,并报送至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对申报人的资历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填报汇总表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二、其他说明:
1.未能选拔出符合条件的教研室(临床科室)及中心主任和副主任职务的岗位,学校将相应岗位对外发布,进行公开招聘,并由二级单位临时聘任负责人1名,此次同时上报。
2.名誉教研室主任此次也同时上报。
3.达到教研室(临床科室)及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任职资格且参加此次选拔的人员,具有在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工作中晋升等级的报名资格。请各单位将全部申报人员在附件3.2表和4.2表中“符合条件人员”内进行汇总报送。
三、上报要求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2022年学科带头人等人选选拔聘任工作日程安排”,具体报送时间如下:
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临床科室)主任及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任等人选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中午11:00前,请各基层单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学校行政楼207室)。
联络人:张家悦(65084)、郝丽珍(62338)、张微(630363)
锦州医科大学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