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持续有效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关于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大委[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思政教育、立体思政教育、创新思政教育”理念,突出“课堂教学”的育人主渠道作用,以“课程思政”为抓手创新育人手段,培育一批充满德育元素和发挥德育功能的研究生课程,培养一批有亲和力、影响力的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形成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频共振的协同效应,促进我校研究生各类课程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
二、建设要求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要遵循课程自身规律,结合课程内容,挖掘提炼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将其贯穿到课程教学中,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有关课程思政的详细内容和要求,请参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2.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有针对性地修订培养方案,切实落实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方面,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注重在培育研究生的综合素养过程中根植理想信念,发挥深化和拓展作用;注重在知识传授中强调主流价值引领,挖掘课程中蕴含的“思政元素”。在建设中逐步明晰研究生课程思政教育与本科生的差异,凝练研究生课程思政的本质特点,推动课程思政建设落地生根和高质量发展。
3.各单位应大力支持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积极申报,一线教师主持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应占2/3以上。申报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有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教学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
4.落实研究生培养单位主体责任,“一院一方案”,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制定课程思政工作方案。
三、建设数量
2023年拟立项建设20门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年半。建设10门重点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10门一般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对于建设成效明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校将优先推荐参评教育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并在学校网站宣传、展示优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微课教学。
四、经费支持
立项的重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门资助2万元;立项的一般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门资助0.5万元。
经费分立项和验收通过两次划拨,主要用于典型案例微课教学视频的录制。
五、建设内容
1.体现“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新教学大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提升、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课程思政育人成效。
2.根据上述新的教学大纲,编制体现“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新特点的教案(课件)一套。
3.设计完成4学时的“课程思政”示范观摩课,制作3-5个典型案例微课教学视频(每个视频约10分钟),提交视频光盘及与视频对应的教学设计及教学演示PPT。
4.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成效的课程建设材料。包含:3份课程思政教学案例、3个紧扣课程思政主题的微课视频、1次示范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1 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其他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等;学生修读本课程后的反馈及感悟;经验特色的宣传报道或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果(如教改论文等)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聊城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初审,择优推荐,并提交《聊城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3.研究生处对各培养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科学、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4.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完善并定稿;
5.根据申报书修改完善情况,遴选立项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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