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工作。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3号)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点,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全面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教材建设,精心组织本次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对象包括研究生层次计划新编教材和计划修订教材,原则上应对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课程。同一课程的分册或成套教材应合并申报。

  2. 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国家关键领域和重点支持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领域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

  3.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每本教材需配备相关教学课件,可用于线上、线下教学。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具有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副高),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鼓励院士和教学名师组织编写团队申报。

  2.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3.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计划新编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份):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

  (2)编写大纲;

  (3)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

  (4)讲义等相关教学材料(选择性提供)。

  2.申报计划修订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份):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

  (2)修订说明;

  (3)修订大纲;

  (4)原教材(2本即可);

  (5)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1份即可)。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向所在单位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不接受教师单独向研究生院申报。

  2.各培养单位党组织对教材选题、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各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查。

  3.各单位对申报立项的教材及编写团队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贵勤楼B302),电子版发送至pyk@lzu.edu.cn。

  4.提交学校申报材料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王龙 电话:8912660。

  五、其他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择优立项。

  2.本次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出版单位建议选择本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出版社。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并需在出版教材封面或适当位置印刷“兰州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字样。逾期取消校级项目资格,不再支持项目经费。

  3.获得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资助标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分为A、B两类,A类最高6万元、B类最高4万元。项目经费的使用,按实报实销方式主要用于出版费、数字化资源制作费,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财务要求执行,具体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4.学校将教材出版列入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奖励,激发教师编写出版优秀教材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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