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2年度有规定学制内在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二、内容与要求

  1.“发表论文题目、期刊、年、月、卷、页”由研究生导师所属学院统一填写,只需填写满足条件的一篇。

  2.农学、工学、理学等学科门类导师发表论文须为SCI、EI论文(不包括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3.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科门类导师发表论文为SCI、EI论文(不包括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或在SSCI、A&HCI、CSSCI(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CSCD(核心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

  4.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须见刊,发表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其他要求详见《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

  三、时间安排

  1.学院审核。2022年11月17日-11月23日,学院组织审核导师发表论文佐证材料原件,并收集论文复印件留存,外文论文须在复印件右上角标注相关作者所属学院及中文姓名,并于英文作者名下做下划线标注。

  2.学院汇总及公示。2022年11月24日-11月25日,学院汇总考核结论,并全院范围公示2天。

  3.材料上报。学院统一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绩效考核汇总表》,于11月29日前报送至(主楼833)。

  4.学校复核。2022年12月1日起,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开展抽检,确定考核等级结果并上报人事处。

  四、材料报送

  学院将《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绩效考核汇总表》纸质版1份交至主楼833室,电子版发至853742576@qq.com或微信。

  联系人: 柴玲联系电话: 55191461

  陈京娴 联系电话: 55190855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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