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东林校研[2018]1号)的有关规定,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22年度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A类项目),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对项目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我校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者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1年级博士研究生和良好科研进展的2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取得的科研业绩指标以近五年第一完成人为准(如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只能是本人的正导师)。
(二)不予资助项目情况
1.不予资助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科技计划及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
2.不予资助与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重复的研究项目(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外)。
3.不予受理不符合年龄要求的申报人的项目申请。
(三)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根据申报条件的要求,请申请人在申请书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位证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收录检索证明(会议论文被SCI、EI等检索提供实际参加会议并进行学术交流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立项限额
我校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立项55项左右。
三、申报项目经费额度
我校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自然科学类1.5-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1.5万元。
四、申报项目结题
1.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22年6月,请同学们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项目的资助限期,项目负责人未结题前视为未完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不能参加毕业申请。
2.研究生院于每年10月份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已满足结题要求的研究生可申请结题,已达到结题期限不能结题的研究生须向研究生院提交结题延期申请(延期申请以1年为期),累积延期2年不能结题的将收回剩余资助经费。
3.已用于本项目结题的学术成果,不得重复用于博士学位申请。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及申请书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核,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汇总表1份,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并将项目汇总表、申请书纸件于2022年6月17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1117室),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pyb@nefu.edu.cn。
联系人:吉梦莹
联系电话:82191657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