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1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往届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2304)作为唯一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北林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请留意我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将于网上确认前公布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六、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4.5万。
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八、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一)学校全程监督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各学院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二)考生出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行回避制度。硕士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当年的硕士生招生考试,应主动提出回避,并不得参加当年的硕士生招生考试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华大基因项目、科技小院项目简介等详见附件。
(二)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简章另文发布。
(三)学校各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专业介绍等,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上一篇: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暂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