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 岗位设置
1.小提琴专业: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师资博士后、助教1人
2.钢琴专业: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师资博士后、助教1人
3.声乐专业: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师资博士后、助教1人
4.音乐学理论专业: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师资博士后1人
二、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团队合作精神、较高学术水平。能够胜任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或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教授、副教授岗位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标志性成果,能带领团队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2.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师资博士后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位,下同),助教岗位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应聘岗位学科专业。
3.助教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师资博士后、讲师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副教授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教授一般在50周岁以下(即1971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非本校在岗教职工。
(二)专业要求
1.小提琴专业
(1)具备较强的演奏及教学能力,有管弦乐团、室内乐的指导和教学经历,有与国内外知名乐团合作的经历,举办过个人独奏音乐会;
(2)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或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奖。
2.钢琴专业
(1)具备较强的演奏及教学能力,举办过个人独奏音乐会;
(2)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或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奖。
3.声乐专业
(1)具备较强的演唱及教学能力,举办过个人独唱音乐会;
(2)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或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奖。
4.音乐学理论专业
教授岗位: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国家级高水平科研项目,取得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
副教授岗位: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取得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
讲师或师资博士后岗位:取得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应聘流程
1.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成绩单,主持或参加的项目、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5日。
2.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同时查验应聘材料原件,合格者参加身体检查。考核结果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张诗淼(音乐学院) 电话:0431-84536270
刘 洁(人事处)电话:0431-85099173
人事处
音乐学院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