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设备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加强专业实践教育教学,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关于开展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训基地设备购置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所有承担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学院(部)。

  二、申报范围

  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教学实验设备购置和实习实训仪器设备购置(不支持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三、建设思路

  实践教学是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活动,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面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统筹考虑人才培养定位、社会需求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要体现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色,以培养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为出发点,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一个相对完整的实践应用过程的基本训练;要着重优化配置,实现各学院各学科间共建共享,努力避免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等现象。

  四、建设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中对校内实训基地的需求,完善申报材料。

  2.各培养单位要统筹修缮和桌椅等其他配套设施,避免因规划不合理造成基地建设不充分。

  3.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实施条件进行评审,学校会根据申报材料中的发展目标、统筹规划、重点绩效和经济节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根据上级部门“预算评审情况与部门整体预算安排挂钩”相关规定,凡参加教育部评审、审减率超过10%的项目,学校将削减相关部门2023年度预算,请各单位认真填报附件中的材料,保证项目申报满足要求。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学校服务大厅“部门间文件传阅”(文件传阅人:张俊岩),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俊岩 85098152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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