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须提前查阅《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事宜
1.关于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前,请仔细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网报公告和报考点网报公告,查询网址:https://yz.chsi.com.cn/sswbgg/。
2.依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通讯地址、移动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确保入学前有效。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在报名阶段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以下列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须在10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提交至我校(提交方式及要求后续更新)。
1.以专科毕业两年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含125200公共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应按要求向我办提交专科毕业证、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成绩单(加盖本科教务部门公章)及专科学历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应按要求向我办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点击此处)、《退出现役证》(点击此处)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此处)(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点击此处)。考生应对照《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认真填写网报中有关入伍、退役信息。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应按要求向我办提交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一份(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教育厅民教部门公章,登记表中在职考生单位意见,在职考生须填写意见并盖章)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考生应对照报考登记表等认真填写网报中有关信息(如报考专业等),应保证有关信息完全一致。
4.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公告中《2022年东北大学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要求,向我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培养方式咨询报考学院。
5.以在校研究生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报结束前须提供所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境内学历认证网址点击此处,境外学历认证网址点击此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前将毕业证书(点击此处)、认证报告(境内学历点击此处、境外学历点击此处)等材料提交至我办。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三、学制、学费标准、奖助政策
1.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日语笔译专业学制为2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2.5年,其余专业学制为3年。
2.我校单独考试专业学费标准拟定为20000元/年.生,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学费标准拟定为28000元/年.生,其他专业参见我校计划财经处网站-信息公开-收费公示,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3.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半额学费[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医学工程、音乐、艺术设计等专业型研究生除外]。学校控制一、二等学业奖学金的总量,在每次评选时均为参评人数(含推荐免试生数)的40%。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型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标准参照普通软件工程专业型研究生执行;生物医学工程、音乐、艺术设计专业型研究生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
四、招生计划
报名期间公布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后期会根据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进行增减调整。历年录取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右侧专题栏目-历年数据查询。
五、其他
符合各类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关注成绩公布阶段发布的有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