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2〕2号)的部署,启动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1.凡与我校具有科研合作,符合《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设站条件”的省内外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均可与我校联合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2.近三年曾获评(考核)优秀、符合《管理办法》“示范基地评选标准”的研究生工作站均可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二、申报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
1.申请设站单位与学校合作单位(教师)协商,达成申报意向,由学校教师将申请设站单位基本信息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根据《管理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申报书》须合作双方联合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格式不限),于7月15日前将《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肖老师(xiaoyou@njust.edu.cn)。
3.《申报书》由申报设站单位、学院分别签字盖章后,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通过后,《申报书》加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签章(7月20日前完成)。
4.学校管理员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设置单位账号和初始密码。
5.申报单位将《申报书》、证明材料分别转换成PDF文件,根据账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通过“高校登录”端口进入,分别上传《申报书》、证明材料PDF文件(7月22日前完成)。
6.申报材料分别在申报设站单位及学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7月28日前完成)。
7.学校管理员通过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完成申报工作(8月3日前完成)。
(二)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
1.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肖老师。
2.《示范基地申报书》经学院、研究生院、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字(签章),设站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签章)后,连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8月25日前提交培养办。
3.申报单位及学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8月30日前完成)。
4.研究生院将《示范基地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完成申报工作(9月1日)。
研究生院
202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