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落实推进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进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完善学校课程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努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生课程与教材,现组织开展2022年研究生课程与优秀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类别
1.公共课程建设项目
以提升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开展政治理论、公共英语、基础理论(如数学和力学)、综合素养等研究生公共课程建设,推进研究生公共课程改革工作。课程应具备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前沿的教学内容,强调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体现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注重培育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素养、思维方式、科学方法、人生观和价值观。
2.“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挖掘梳理课程的德育元素,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文化基因和价值范式。把握不同性质的课程特点,从师德风范、专业伦理、学习伦理、核心价值、专业教育等方面进行课程设计,从教学目标、课程大纲、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环节优化教学过程。课程验收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演示PPT、节选教学视频光盘。
3.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建设项目
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案例教学授课学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每门案例教学课程至少应包含5个案例,每个案例须撰写案例教学指导书。课程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
4.优秀教材建设项目
以打造一批反映我校学科特色水平优势的研究生精品教材为目标,强化教材的前沿性和针对性。教材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反映国内外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的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体现编写者的研究成果特色与优势,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具有特色性或先进性;注重探索学科的发展规律,符合人才培养定位,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鼓励编写新形态教材。
二、申报要求
1.公共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课程应为最新一版培养方案中所列、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广的课程。
2.“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课程须为研究生专业课程,不包括研究生思政课。
3.优秀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教材应是最新一版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教材,未获得过学校及以上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申报教材可以是己出版发行,拟修订再版的教材;或已使用多年的讲义,拟改编为教材正式出版;或己有详尽的编写出版计划,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交叉学科或新兴学科教材。
4.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治学严谨;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一年以上研究生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5.每位教师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曾获学校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6.原则上公共课程建设项目每个培养单位限报1项。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建设项目每个培养单位每一类限报3项。优秀教材建设项目每个培养单位限报2项。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课程/教材负责人于8月15日前向各培养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2.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各培养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组织初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各单位党委负责对推荐申报项目的政治导向把关审查。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及《2022年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产生立项建议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立项建设课程。
四、项目管理
1.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课程和优秀教材建设项目的目标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和督导。
2.“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其它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内容多或意义重大的项目研究周期可适当延长。
3.在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4.建设周期为两年的项目在建设中期,项目组应向研究生院报送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表,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学校有权予以中止。
5.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对建设效果好的,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奖项的评比;对建设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专家组给出整改意见,并在限定时间内继续建设,以完成建设目标。
五、经费管理
1.课程建设项目
项目经费分期下拨,项目立项后下拨80%建设经费,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下拨剩余20%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使用范围包括:项目调研费用、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办公费、会议费、交通费等支出,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经批准列入的其他费用。
2.教材建设项目
项目经费用于资助出版费,待教材出版后予以下拨。
六、其它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课程建设和优秀教材建设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推荐确实能产生创新成果和效果的项目。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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