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中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名点安排具体见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10天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准考证:试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五、复试

  1、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验(实践)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学费:26万元。

  

八、其他说明

  1、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如接收推荐推免生计划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2、2024年我校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在江阴校区培养,主要包括: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全部硕士生;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硕士生。

  3、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不安排住宿。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7、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考生需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通知。

  8、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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