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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概况
体育学是教育学学科门类之下的一级学科之一,是从整体上认识体育全过程的一般规律,抽象地反映出体育的主要特征,准确揭示其本质,以便使体育这种社会实践活动朝着更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2006年,我校获得体育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四个二级学科。2009年获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三个专业领域。
目前,本学位点有26名硕士研究生导师,拥有教育部“体育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甘肃省高校“青少年体质监测与健康促进”重点实验室、“甘肃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服务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科研单位、各级业余体校、俱乐部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等。
二、培养目标
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掌握坚实的理论知识,具有从事本学科专业科学研究工作、实践应用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创新意识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体育人才。
体育学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系统的、扎实的体育学的理论基础、能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最新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掌握体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创新精神、批判思维和独立科研能力、有较强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能较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文献、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毕业后可独立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实际应用及教学工作。体育学目前开设四个招生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4)本科专业为体育学相关专业;中小学及高等院校在职体育学科教师。满足上述任意一条件者,均可报名,反之,不得报名。
四、报名方式
(1)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报名截止时间以西北师范大学通知为准。
(2)经我校审查报名资格通过后,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即可参加我校课程学习。
五、专业优势
1、免试入学可申硕
学员达报考条件即可免试入学,满足申硕要求即可申硕考试,边学边考,成绩合格者可获取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2、证书含金量高
学员所获取学位证书学位网可查,证书可用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评职称以及公务员考试等个人职场提升用途;
3、学费性价比高
申硕费用低于同类高等院校1-2万元;
4、学习方式灵活
全国远程班,学习方式灵活;
5、申硕仅考外语
本专业申请硕士学位仅考外语科目,完全省去专业课程复习时间和精力,使得外语单科复习时间充裕,大大提高申硕通过率;
6、申硕机会多
达申硕条件即可申请4年内每年5月同等学力申硕考试;
7、申硕通过率高
设申硕考前辅导,360度全方位剖析考纲、考点,提高申硕通过率。
六、课程学习
(1)学习方式:采取在职不脱产的网络学习方式。
(2)学习时间:寒假、暑假期间或周末集中线上授课。
七、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核方式 |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M0051001 |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考试 |
M0050005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考试 | ||
M0101222 | 第一外国语 | 2 | 考试 | ||
专业核心课 | Z0142201 | 体育原理 | 3 | 考试 | |
Z0142102 | 体育科学研究方法 | 3 | 考试 | ||
专业方向课 | M0143301 | 体育人文社会学导论 | 3 | 考试 | |
M0143303 | 运动训练导论 | 3 | 考试 | ||
M0144410 | 运动人体科学导论 | 3 | 考查 | ||
M0144411 | 民族传统体育导论 | 3 | 考查 | ||
M0144412 | 体育课程与教学论 | 3 | 考查 | ||
M0144413 | 体教融合创新思路与方法 | 3 | 考查 | ||
M0144414 | 运动技能学习原理与方法 | 3 | 考查 | ||
专业选修课 | M0007000 | 科学健身理论与实践 | 2 | 考查 | |
M0006000 | 运动训练监控 | 2 | 考查 | ||
总学分 | 不低于35学分 |
(课程计划适用于: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
八、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西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